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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2018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7日 15:10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党政办

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3号)文件,进一步提高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本次检查重点是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范围包括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特别是重点实验室。

目前学院共有40多间各类实验室,相关部门、系部均有涉及(包括:动物实验室、高原环境模拟实验室、计算机辅助专业教学实验室、体质与健康测评实验室、运动解剖学实验室、运动康复保健实验室、运动生理学实验室、运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运动生物力学实验室、运动心理实验室、运动医学实验室、组织与细胞生物学实验室、非线编辑实验室、语音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情景模拟实验室等)。为了进一步做好检查任务,需各涉及部门、系部积极配合工作,按照院领导的批示认真阅读《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文件精神,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见附件二),对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各相关部门、系部于12月18日(星期二)12:00之前,将《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三)以及自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国资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