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 页 >> 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9日 14:58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党政办

各部门:

经1月1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寒假放假时间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今年学院定于1月27日—3月2日放假,3月3日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3月5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引导师生注意假期出行和往返途中安全。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对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要逐一登记,经系部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院领导。留校学生要集中住宿、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做好学习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二)学院各相关部门在放假前深入开展学校稳定安全大检查,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档案馆、实验室、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针对冬季干燥易发火灾的实际,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检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用电等引发火灾,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寒假期间,要继续严格做好处级干部总值班工作和院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总值班室24小时通讯信息畅通。(学院总值班室安排在行政楼210办公室,值班电话:88409999,传真:88409791;武保处值班电话:88409110)。遇突发状况,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并积极妥善处理,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确保上下左右联络通畅,应急处置有序高效。

(四)武保处做好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格门禁制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加强校园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平安无事。

(五)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寒假期间的水、电、暖等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员工春节寒假期间生活所需。

(六)春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廉洁自律,杜绝各类“节日腐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