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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系学院2017年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16-12-29

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机动车辆停放

收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院内停车秩序,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通行、停放收费标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办理机动车辆相关手续可免费通行。

学院公用机动车辆;

在编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本人机动车辆;

本年度外聘教师本人机动车辆。

2、在编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车辆停车管理费:

①地下停车位:1500元/辆/年;

②地上停车位:第一辆600元/辆/年、第二辆900元/辆/年(仅限双职工)。

3、在编在册教职工本人(含离退休人员)或配偶未办理机动车停放手续,可以给子女办理机动车停放手续(每户仅限一辆),管理费:1400元/辆/年(仅限地面停车)。

4、外部协作单位车辆通行管理费:3000元/辆/年。

二、特别说明

1、根据学院规定,在编在册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每户仅限办理壹辆机动车(限七座以下)通行年卡(行驶证必须是本人或配偶)。

2、经国资处证明,购有学院住房并持有房产证的原我院职工(被开除人员除外)的机动车辆,具有本院职工办理机动车辆资格。

3、院内固定车位仅限本院在编在册教职工使用,原占有车位的在编在册教职工本年度可以继续使用。每户在编在册教职工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一辆机动车。

4、外部车辆出入学院,实行有限开放,计时收费;参加公务活动的外部车辆,按《西安体育学院公务接待车辆通行管理办法》执行。

5、每年春节、国庆、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学院将视校园车辆停放状况出台相应惠民政策。

6、未办理校园地面上停车的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园地面上过夜停放(20:30~7:00禁停,否则按外部车辆收费),因公车辆,持所在处级部门证明到保卫处办理消除违章手续。

7、在校园家属区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子女不在身边居住,子女按规定未办理学院车辆停放手续,保卫处给其办理全年免费通行54次,停放时间为1天(24小时),超时按外部车辆计时收费

8、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在校学生均不予办理车辆通行停放手续。

9、以上所指机动车辆均为小型家用(限七座以下)机动车辆,“四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及其它车辆均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10、认真遵守《西安体育学院道路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在编在册教职工,学院年终给予奖励。

三、办理程序

1、在编在册教职工、离退休职工、教职工家属在2016年度已办理过车辆停放手续的,办理2017年度车辆停放手续时,携带本人行驶证原件(行驶证是配偶的需携带结婚证)直接到保卫处填报《西安体育学院机动车辆年度信息登记表》,到计划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后续手续。

2、学院2016年度新招聘的教职工以及未办理2016年度车辆停放手续的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及家属,在保卫处网站“内部文件”下载《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度在编教职工车辆校区通行、停放信息审核表》。办理程序如下:

①在编在册教职工:在本单位填报《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在编教职工车辆校区通行停放信息审核表》,经本人所在处级单位审核,人事处、保卫处审批,持本人相关证件(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保卫处填报《西安体育学院机动车辆年度信息登记表》,到计划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后续手续。

离退休职工:在离退休办公室统一填报《西安体育学院2017年在编教职工车辆校区通行停放审核表》,经离退休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审批,持本人相关证件(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保卫处填报《西安体育学院机动车辆年度信息登记表》,计划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后续手续。

教职工家属:教职工持相关证明和证件(户口本、驾驶证、行驶证等),经保卫处审核,计划财务处缴费,凭缴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后续手续。

四、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院保卫处。

西安体育学院

2016.12.29